国际科学与技术进步协会章程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名称

本组织名称为国际科学与技术进步协会(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dvancement,以下简称“本协会”或“IASTA”)。

第二条 性质与定位

IASTA是一个独立、非政治性、非营利性的国际科技组织,致力于通过全球科技协作,推动科学与技术的发展、转化与共享,促进科技造福全人类。

第三条 宗旨

本协会秉承“连接科学与未来,推动技术与文明”的理念,确立全球科技协作的宗旨与平台定位致力于:

建立跨国、跨领域、跨机构的科技合作平台;

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普惠共享;

培养具备国际视野的科研人才;

参与全球科技治理与伦理规范建设;

构建开放、负责任、可持续的科技生态系统。

 

第二章 协会职能

第四条 本协会履行下列主要职能:

1. 战略引导与科技方向研判

分析全球科技发展趋势,提出前沿技术与研究议题建议;

指导协会各类项目、课题与合作布局,确保科学发展导向。

2. 国际科研合作组织与管理

设立国际研究项目、跨境联合实验室和专题合作网络;

推动成员间开展多边科研合作,促进跨学科协同创新。

3. 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

汇集协会及成员单位拥有的可转化技术、课题成果与知识产权资源;

支持成果对接市场、寻找应用场景、链接孵化与投资资源;

协助成员开展转化合同拟订、知识产权保护与合规服务。

4. 人才发展与赋能机制建设

建立青年科学家发展计划、访问交流平台与评优机制;

提供国际身份认证、学术推荐、职业成长支持服务;

推动技术、管理、伦理等多维复合型人才成长体系。

5. 开放科学出版与知识传播

主办与协办多本国际开放获取科技期刊;

推动研究成果多语种传播与全球学术资源共享;

提升公众对科技的理解与参与度,支持科学传播项目。

6. 全球科技议题参与与制度共建

组织跨国专家研讨,参与关键议题的国际治理框架制定;

就人工智能伦理、基因编辑监管、数据主权等问题提供政策建议;

构建面向公共利益的开放科技价值体系。

 

第三章 组织架构

第五条 组织体系

协会组织体系由以下三大职能机构构成:

科学与技术顾问委员会:负责发展战略、研究方向与趋势研判的指导;

课题委员会:负责科技项目的立项、组织、监督与成果评估;

会员事务与合作拓展部:负责会员发展、资源共享与国际合作机制建设。

 

第四章 会员制度

第六条 会员类别

本协会会员分为三类:

普通会员:具备科研背景或学术兴趣的科技人员与青年学者;

高级会员:具有一定国际经验或专业影响力的科研人员;

企业会员:从事科技研发、技术服务、产业应用或相关合作的组织机构。

第七条 入会条件与程序

认同协会章程,具备相关背景或合作意向;

向秘书处提交申请材料,经评审通过并完成注册手续后获得会员资格。

第八条 会员权利

参与协会活动、项目、会议与公开资源获取;

申请课题资助、参与评审、技术展示等优先通道;

根据会员等级,享有相应资源、服务与身份赋权;

对协会建设与服务提出建议与监督意见;

依法自愿退会。

第九条 会员义务

遵守本章程,执行协会决议;

诚实守信参与合作,不得滥用会员身份;

保守涉及机密项目或合作成果的相关信息

 

第五章 会议与治理机制

第十条 协会会议制度

会员大会:每年召开一次,总结工作、发布计划并审议重要提案;

部门联席会议:各委员会定期协调交流,推进跨职能协作;

专题研讨会议:围绕重点科技议题与课题成果,不定期召开专家讨论与评估会。

第十一条 决策机制

协会发展规划、制度调整、重大项目设立由科学与技术顾问委员会提出;

各项事务由秘书处或相关委员会统筹执行,必要事项提交会员大会审议。

 

第六章 成果管理与技术转化

第十二条 成果使用

协会及其成员单位拥有的课题成果、研究报告、软件著作权、文字版权、专利技术等,可通过协会渠道用于技术转化、项目推广、投资对接与孵化落地。

第十三条 合同与合规支持

协会提供如下技术转化支撑服务:

成果登记、备案、展示与共享平台建设;

技术合作合同模板与法律咨询服务;

协助成员开展跨境转化、投融资撮合与市场落地。

 

第七章 附则

第十四条 章程修订

本章程修改须由科学与技术顾问委员会提出建议,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。

第十五条 生效时间

本章程自协会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,适用于所有在册会员及合作单位。